三、燃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城市车辆、第阶段排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城市车辆、放标明示本通告的上海有关内容,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,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,
政策原文如下: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。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车辆。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
五、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,不予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。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,M3、本通告所称城市车辆是指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M2、
二、自2021年1月1日起,
四、自2020年7月1日起,凡在本市销售和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和重型燃气车辆,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
6月2日,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
为贯彻实施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,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上海市公安局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5月29日
对未进行信息公开且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的,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。本市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,M3、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时间,六、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。邮政车和环卫车。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,在上海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。自2020年7月1日起,自2021年1月1日起,